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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這四個字,瓜子二手車被罰 1250 萬

" 創辦一年,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 ",因為這句傳遍大街小巷的廣告語涉嫌虛假廣告,瓜子二手車要領巨額罰單瞭!

11 月 30 日,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,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於日前對金瓜子科技發展(北京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 " 瓜子二手車 ")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,罰款 1250 萬元。

圖片來源:視覺中國

根據行政處罰書,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認為瓜子二手車廣告宣傳中使用的 " 創辦一年、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 " 等廣告語缺乏事實依據,與實際情況不符。

" ‘成交量遙遙領先’廣告用語是瓜子基於事實的客觀表述,我們已經申請瞭行政復議,這並不是最終的結果。"

11 月 30 日,瓜子二手車方面向 NBD 汽車(微信號:NBD-AUTO)回應道。

據瞭解,此次處罰的 1250 萬元正好是瓜子二手車與樂視網簽訂的廣告訂單的總金額,這是中國二手車行業首張千萬級罰單。

銷量是否 " 遙遙領先 "?

據記者瞭解,瓜子二手車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提供瞭 3 份證明材料,以證明廣告宣傳語的準確性。不過,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執法人員經過調查核實後,對瓜子二手車提供的 3 份證明材料不予采信。

行政處罰書顯示 , 經瓜子二手車確認上述廣告中 " 創辦一年 " 的時間段指的是 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,此時間段內瓜子二手車承諾的成交量為 8.5874 萬輛。

然而,執法人員於今年 11 月 5 日、11 月 6 日分別調取瞭二手車領域的成交數據。數據顯示: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,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的成交量為 44.2878 萬輛車;2015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,北京人人車舊機動車經紀有限公司二手車的成交量為 9.2375 萬輛。兩者均超過瓜子二手車同期成交數量。

因此,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認定,此時間段內瓜子二手車的成交量與廣告中宣傳的 " 創辦一年、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 " 不符。

但瓜子二手車方面對此結論並不認同。

根據瓜子二手車 11 月 30 日發佈的聲明,會計師事務所對成交量的審計結果為:

2016 年,瓜子二手車成交量為 19.5 萬輛,高於線下最大的二手車經銷商廣匯汽車(9 萬輛,二手車業務,下同),高於線上第二名優信二手車(13 萬輛,2C 業務,下同);

2017 年,瓜子二手車以 48.5 萬輛的成交量超過瞭全球最大的北京花鄉舊機動車交易市場(45 萬輛)、廣匯汽車(20.33 萬輛)及優信二手車(28.4 萬輛)、人人車(17.5 萬輛,公開報道);

2018 年上半年,瓜子的成交量為 33.6 萬輛,在中國二手乘用車市場的滲透率為 6.7%,遠超廣匯汽車(14.24 萬輛)及優信二手車(19.7 萬輛)。

據此,瓜子二手車認為,其二手車成交量持續居於行業領先地位。

值得註意的是,對於 2015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之間的二手車成交量,瓜子二手車方面並未說明。而在此時間段內瓜子二手車承諾的 8.5874 萬輛成交量是否完成,截止 NBD 汽車發稿前,瓜子二手車方面也並未進行回應。

瓜子已提交行政復議

事實上," 遙遙領先 " 四個字帶來的糾紛早已有之。

早在 2017 年 11 月,因不滿瓜子二手車直賣網在各大平臺宣傳中使用 " 遙遙領先 "、" 全國領先 " 等用語,人人車以涉嫌不正當競爭為由,將瓜子二手車起訴到北京海淀法院,索賠 1 億元。

原告人人車稱,人人車和瓜子網均是二手車交易平臺,瓜子網在其官網、微信、手機 APP 及其他各大網絡平臺廣告中,通過網絡宣傳其 " 遙遙領先 "、" 全國領先 "、" 每天超過百萬人瀏覽 ",以引誘不明真相的二手車買傢和賣傢。瓜子網的上述虛假宣傳用語,嚴重損害瞭人人車的競爭優勢,給人人車造成瞭巨大經濟損失。

人人車認為,瓜子網還在優酷網、百度視頻、愛奇藝、騰訊視頻等知名網站媒體大量投放上述虛假宣傳的廣告內容,利用名人的影響力和號召力,進一步擴散瞭其虛假宣傳內容,損害瞭人人車的利益。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四條規定,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,不得欺騙、誤導消費者。" 全國領先 "、" 中國最大 " 這類用語屬於絕對化用語、極限用語,被明令禁止使用,如果廣告宣傳中使用這類用語,可能會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。

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此前已下發訴前臨時禁令,裁定瓜子二手車停止使用 " 遙遙領先 "、" 全國領先 " 等宣傳用語。

此次,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認為,瓜子二手車 " 遙遙領先 " 的宣傳語違反瞭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四條的規定,同時構成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(二 )項之規定,服務的銷售狀況與實際情況不符,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。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(一)項的規定,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,並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。

瓜子二手車方面則認為,廣告的作用是廣而告之,不能最終決定交易。二手車交易的服務鏈條較長,成交的關鍵在於產品體驗與服務承接能力。瓜子二手車沒有以與事實不符的廣告博取眼球的利益驅動,也沒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費者權益或獲取不正當競爭利益。

NBD 汽車瞭解到,瓜子二手車已經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瞭行政復議,但最終是否需要支付 1250 萬元罰款,還需等待最後結果。

記者 | 蘧毛毛 編輯 | 鄭直

本文來自我的小夥伴:NBD 汽車 (微信號: NBD-AUTO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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